我國的對外援助始于上世紀50年代,與亞、非、拉和南太平洋地區100多個國家簽訂了援助協議,近年來,中國援外項目發展很快,但目前多數單位對中國對外援助項目的運行機制及相關政策還不夠了解,導致很多國家對企業和海外援助項目出口的支持無法被充分利用,本文從國家援助項目的種類進行分析,為援外項目獲得更優的政策提供思路,為企業決策者提供支持。
目前我國援外出口主要分為兩種形式: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出口貨物;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的出口貨物。根據國稅發〔1999〕20號文件規定,對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出口貨物,仍實行出口不退稅政策。但對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是比照一般貿易出口,實施出口退稅政策,這對公司提高援外項目收益提供了一個思路。
目前公司現有援外項目均為一般物資援助下的物資出口,它是指在中國對外經濟技術援助下,由中國政府向受援國政府提供民用生產或生活等物資,承辦企業代政府執行物資采購和運送任務,企業在執行援外任務后與政府辦理結算。通常的結算方式包括實報實銷結算制和承包結算制,實行實報實銷結算的,不征增值稅,只對承辦企業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征收相關稅費,實行承包結算制的,對承辦企業以“對內總承包價”為計稅依據征收增值稅。
隨著公司進一步擴大援外市場,我們重點需要探討如何使公司項目符合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增大公司收益。這種方式下常見有兩種表現:
一、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援外方式出口貨物
實現這條是指公司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在受援國興辦合資企業或合資合作項目(如:援XX屠宰場項目),這類因項目投資帶動國內設備物資出口的貨物以及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中國政府指定的金融機構對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質、含有贈予性質的中、長期低息貸款,如中國進出口銀行)向受援國提供我國生產的成套設備和機電產品出口的貨物,是可以比照一般貿易類出口進行退稅。
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
援外合資合作項目是指在中國政府與受援國政府原則協議的范圍內,雙方政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中國企業同受援國企業以合作經營、獨資經營、租賃經營、合資經營等方式實施的項目(如:援XX國家醫院項目、援XX體育館項目)。使用由國家商務部對外貿易司負責管理的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這筆基金是供給援外企業用于援外合資合作項目的具有償還性質的援外政府基金。
公司在未來成功簽訂第二類合同后,需要重點注意在商務部批準使用上述貸款(基金)三十日之內,攜帶有關批文到退稅機關辦理退稅登記手續,如未辦理退稅登記,后期稅務機關將不受理退稅申請。在申報辦理援外出口貨物的退稅時,提供的退稅憑證上的公司名稱必須與本公司一致,如退稅憑證上的名稱不一致的,稅務機關將無法辦理退稅。
公司還需注意收集以下幾項文件:
?。ㄒ唬┥虅詹颗鷾适褂迷鈨灮葙J款的批文(“援外任務書”)復印件,或商務部批準使用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務書”)復印件。報關時也需要向海關提供這項批文進行備案;
?。ǘ┡c中國進出口銀行簽的“援外優惠貸款協議”復印件或與商務部簽定的“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借款合同”復印件。如涉及到轉貸項目,則需要提供與受援國業主簽訂的出口合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開具給稅務機關的出口企業轉貸業務證明。在項目執行完畢后,援外出口企業還要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向其支付貨款的付款憑證;
?。ㄈ┵忂M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生產企業除外:公司鋼結構如何認定);
?。ㄋ模┒愂眨ǔ隹谪浳飳S茫├U款書;
?。ㄎ澹┥w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隹诎l票。
最后如考慮援外項目退稅,只能利用上述貸款(基金)援外方式出口的貨物申報辦理退稅,不能將其他援外方式出口的貨物辦理退稅,如獲得退稅金額1萬元以上被發現除追回已退稅款外,還會被停止半年以上的出口退稅權并按騙取出口退稅罪被相關司法部門處理,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尤其避免由于管理人員對制度的不掌握或業務不熟練給公司帶來這類風險。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內施工總承包企業響應國家“走出去”、“一帶一路”的政策,我們這些海外工程管理人員緊跟海外項目的發展需要,提高自身專業素質的同時,也需要腳踏實地學習國家相關法規,將國家對我們的鼓勵政策用好用對,做到事前策劃,為企業進一步提高利潤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在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